繁体字字源解析

基本解释
  • 《說文》擊也。从人持戈。一曰敗也。亦斫也。

  • 《字源》会意 像以戈断人首之形……本义是砍头

  • 《漢多》甲金文從「戈」從「人」,戈刃橫於人頸之上,象以戈斬首之形,本義是砍頭、斬首,引伸表示砍伐。

详细解释
  • fa2砍杀;击刺

  • fa2砍伐

  • fa2敲击

  • fa2攻打;征伐

  • fa2除去

  • fa2败坏;损伤

  • fa2功劳

  • fa2夸耀

  • fa2星名 参宿中的三颗小星

  • fa2畎上高土

  • fa2同=𢧕 盾牌𢧕

  • fa2通=罰 处罚罰

  • fa2用同=閥 门第閥

  • fa2姓 周代有伐子

IPA国际字符集

バツ,ハツ;うつ,きる,ほこる

康熙字典

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類篇】【韻會】𠀤房越切,音罰。征伐。

【詩·小雅】薄伐玁狁。

【周禮·夏官】大司馬以九伐之灋正邦國。

【左傳·莊二十九年】凡師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。

 又【小爾雅】伐,美也。

 又伐閱,與閥閱同。

【史記·功臣侯表】古者人臣功有五等,明其功曰伐,積日曰閱。

【左傳·莊二十八年】且旌君伐。

【註】伐,功也。

 又自稱其功曰伐。

【老子·道德經】不自伐,故有功。

 又斫木也。

【詩·周南】伐其條枚。

 又考擊鐘鼓也。

【禮·郊特牲】孔子曰:二日伐鼓何居。

 又攻殺擊刺也。

【書·牧誓】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,乃止齊焉。

【註】少不下四五,多不過六七而齊,所以戒其貪殺也。

 又兵器。

【詩·秦風】蒙伐有苑。

【註】蒙,雜文。伐,干也。亦作瞂。

 又星名。

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熊旗六斿。以象伐也。

【註】熊虎爲旗,師都之所建,伐屬白虎宿,與參連體而六星。

 又與垡同。

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一耦之伐。

【疏】畎上高土謂之伐。

 又叶許竭切,音歇。

【詩·商頌】韋顧旣伐。叶上截下桀。

 又叶扶廢切,音吠。

【徐幹·西征賦】奉明辟之渥德,與游軫而西伐。過京邑以釋駕,觀帝居之舊制。

 伐字从人从戈,戍字亦从人从戈。

【留靑日札】人坐臥則爲戍守,人立行則爲征伐。


考證:〔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一耦之伐。

【疏】畝上高土謂之伐。〕 謹照原文畝上改畎上。 唐韻(751)

说文解字

擊也。[詩勿翦勿伐傳、鉦人伐𡔷傳皆曰。伐、擊也。禮記郊特牲。二日伐𡔷何居。鄭曰。伐猶擊也。尙書。不愆于四伐五伐。鄭曰。一擊一刺曰伐。詩是伐是肆箋云。伐謂擊刺之。按此伐之本義也。引伸之乃爲征伐。周禮九伐注云。諸侯之於國。如樹木之有根。是以言伐云]从人持戈。[戈爲句兵。亦曰𣪠兵。左傳擊之以戈是也。戍者、守也。故从人在戈下。入戈部。伐者、外擊也。故从人杖戈。入人部。房越切。十五部。]一曰敗也。[此謂引伸之義。伐敗㬪韵。左傳。凡師有鐘𡔷曰伐。穀梁傳。斬樹木、壞宫室曰伐。攴部曰。敗者、毀也。公羊傳曰。春秋伐者爲客。伐者爲主。何云。伐人者爲客。讀伐、長言之。見伐者爲主。讀伐短言之。皆齊人語也。按今人讀房越切。此短言也。劉昌宗周禮大司馬、大行人、輈人皆房廢切。此長言也。劉係北音。周?、沈約韵書皆用南音。去入多強爲分別。而不合於古矣。伐人者有功。故左傳諸侯言時記功。大夫稱伐。史記明其等曰伐。積日曰閱。又引伸之自功曰伐。]亦斫也。[大徐無此三字爲長。]

叶典

拼音fa2

①砍:~树。砍~。

②征讨:讨~。~罪(征讨有罪的人)。口诛笔画~。

③自夸:~善(夸自己的好处)。~智。不矜不~。

④【筏】、【阀】、【垡】的二简字。

异体:傠

异体:傠

其他解释

 略說: 甲金文從「戈」從「人」,戈刃橫於人頸之上,象以戈斬首之形,本義是砍頭、斬首,引伸表示砍伐。

45 字

 詳解: 甲金文從「戈」從「人」,戈刃橫於人頸之上,象以戈斬首之形,本義是砍頭、斬首,引伸表示砍伐。甲骨文或省去戈柄,留下戈刃置於人頸。或者把柄上的戈纓也畫出來。戰國文字漸失原意,戈刃與人頸分開,為小篆所本。

  因為戰爭時多砍伐人頭,故發動戰爭又稱「征伐」。甲骨文表示征伐,《合集》6214:「叀王往伐𢀛方」,表示商王征伐𢀛國。又用作祭名,表示殺人牲以祭。《屯》2293:「大乙伐十羌又五」,表示向大乙進行伐祭,殺了十五個羌人俘虜。商代有殺人來祭祀的情況,如殷墟發掘所見的王室大墓的陪葬坑中,即有為數不少的身首離異的屍體(李孝定、白川靜)。

  金文表示進攻、征伐,多友鼎:「嚴(玁)允(狁)放𤼈,廣伐京𠂤(師)。」彔卣:「淮尸(夷)敢伐內國」。史密簋:「廣伐東或(國)」。虢季子白盤:「(薄)伐嚴(玁)允(狁),于洛之陽」。《詩.小雅.六月》:「薄伐玁狁,至於太原。」《詩.小雅.采芑》:「征伐玁狁」。《詩.商頌.殷武》:「撻彼殷武,奮伐荊楚。」《孟子.告子下》:「是故天子討而不伐。」焦循正義:「討者,上討下也。伐者,敵國相征伐也。」又用作人名,弔伐父鼎:「弔(叔)伐父乍(作)鼎。」「伐器」表示征伐之器,十五年相邦春平侯劍:「十五年,相邦春平侯,邦左伐器。」「伐器」即用來攻伐的武器。《楚辭.天問》:「爭遣伐器」,王逸注:「攻伐之器也。」引伸為藏兵器之武庫名(何琳儀)。

  《詛楚文.湫淵》:「伐烕(滅)我百姓」,「伐烕」讀為「伐滅」,《漢書.張良傳》:「伐滅六國」。

  戰國竹簡表示攻打,《上博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8:「𨑓(起)帀(師)以伐昏(岷)山是(氏)」。表示出兵攻打岷山氏。又表示砍伐,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4:「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(壅)隄水。」

  由殺伐義引申,攻伐所得的戰績、戰功亦稱「伐」,《漢書.高帝紀》:「非有功伐」,顏師古注:「積功曰伐。」再引申之,自己誇耀功績亦稱為「伐」。《左傳.襄公十三年》:「小人伐其技以馮君子。」杜預注:「自稱其能為伐。」

  《說文》:「伐,擊也。从人持戈。一曰敗也。」從早期字形來看,「從人持戈」之說不正確。880 字相關漢字: 戈,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