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字字源解析

基本解释
  • 《說文》會也。筭也。从言十。

  • 《字源》会意 从言,从十。“十”代表数字,会计算、合计意

  • 《漢多》從「言」,從「十」,本義為合計、計算。

详细解释
  • ji4总计

  • ji4计算

  • ji4估计

  • ji4谋划;商议

  • ji4计划;计谋

  • ji4计簿,即记载户口、垦田、钱粮出入之数的簿册

  • ji4呈送计簿的官吏

  • ji4经济力量;经济开支 如:国计民生

  • ji4考察;审核

  • ji4测量或计算时间、度数等的仪器 如:时计;温度计;晴雨计

  • ji4姓

IPA国际字符集

ケイ,カイ,ケツ,ケチ;はかる,はからう,はか,かぞえる,はかりごと

康熙字典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𠀤音繼。

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

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

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

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

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

【註】弊,斷也。

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

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

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

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

【廣韻】籌策也。

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

 又計簿。

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

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

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

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

 又計偕。

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

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

 又官名。

【史記·張丞相傳】張蒼遷爲計相。

【師古註】專主計籍。

【唐書·百官志】司計、典計、掌計各二人,給衣服、飮食、薪炭。

 又神名。

【山海經】東百三十里曰光山,神計蒙處之,其狀人身龍首,恆遊於漳淵,出入必有飄風暴雨。

 又縣名。

【前漢·地理志】琅邪郡有計斤縣。

【師古曰】卽左傳所謂介根也。

 又州名。

【唐書·地理志】劍南道有計州。

 又姓。越有計然,後漢有計子勳。

 又【集韻】吉屑切,音結。畫也。 說文(121)

说文解字

會也。筭也。[會、合也。筭當作算。數也。舊書多假筭爲算。]从言十。[會意。古詣切。十五部。]

叶典

【计】的繁体字。

异体:计

异体:计

其他解释

 略說: 從「言」,從「十」,本義為合計、計算。

19 字

 詳解: 從「言」,從「十」,本義為計算、合計。《說文》:「會也。筭也。从言从十。」段玉裁注:「會,合也。筭,當作算,數也。」簡帛文字多用本義,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117:「勿計為(徭)」;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140:「計之其作年」。傳世典籍也用本義,如《左傳·昭公三十二年》:「計丈數,揣高卑。」

  「計」又常引申為謀劃和計謀,如《戰國策·趙策四》:「父母之愛子,必為其計深遠」;又如《史記·管蔡世家》:「昭侯私許,不與大夫計」;《管子·權修》:「終身之計,莫如樹人。」

  「計」後又引申為經濟力量,如《韓非子·難言》:「家計小談,以具數言,則見以為陋。」

  「計」還可引申為考察、審核。《廣雅·釋言》:「計,校也。」先秦典籍常用此義,如《管子·八觀》:「視其耕耘,計其農事」;又如《孫臏兵法·威王問》:「料敵計險,必察遠近」。364 字相關漢字: 言,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