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字字源解析

基本解释
  • 《說文》疋也。从言。己聲。

  • 《字源》形声

详细解释
  • ji4记载;记录

  • ji4记住,使印象不消失

  • ji4典籍

  • ji4旧时的公文

  • ji4一种以叙事为主的文体 如:晋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;唐柳宗元《至小丘西小石潭记》;宋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;明徐弘祖《徐霞客游记》;鲁迅《买<小学大全>记》等

  • ji4记述或解释典章制度的文字 如十三经中的《周礼·考工记》和《礼记》

  • ji4印章 如:戳记;图记;钤记

  • ji4标志,记号 如:以红巾为记;划圈作记;合记商店

  • ji4皮肤上天生的深色斑痕

  • ji4量词 打一下叫一记

  • ji4助词

IPA国际字符集

キ;しるす

康熙字典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居吏切,音冀。

【說文】疏也。

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

【博雅】識也。

【釋名】紀也。

【玉篇】錄也。

【廣韻】志也。

【書·益稷】撻以記之。

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

【禮·王制】太史典禮執𥳑記。

【註】國有禮事,則豫執𥳑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

【唐書·于志寧傳】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

【關尹子·五鑑篇】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

 又【博雅】書也。

【前漢·蕭望之傳】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

【註】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

【文心雕龍】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

 又【正字通】文符也。

【後漢·鍾離意傳】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
 又官名。

【後漢·百官志】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

 又與其通。

【字彙補】助語辭。

【詩·王風】彼其之子。

【箋】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

 又叶苟起切,音几。

【崔琰·述初賦】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 說文(121)

说文解字

疋也。[疋各本作疏。今正。疋部曰。一曰疋、記也。此疋記二字轉注也。疋今字作疏。謂分疏而識之也。廣雅曰。註紀疏記學栞志識也。按晉唐人作註記字。註從言不從水。不與傳注字同。]从言。己聲。[居吏切。一部。]

叶典

【记】的繁体字。

异体:记

异体:记

其它释义:越南字释义

同【𥱬】字。

其他解释

 略說: 金文從「言」,「己」聲,通假作「期」。「記」後常表示記錄。

29 字

 詳解: 金文從「言」,「己」聲,通假作「期」,上鄀府簠:「眉壽無記(期)」,表示長壽無盡期。

  「記」後常表示記錄。《說文》:「記,疏也。从言己聲。」段玉裁改為「記,疋也。」注云:「疋,今字作疏,謂分疏而識之也。」《左傳‧僖公七年》:「夫諸侯之會,其德刑禮儀,無國不記,記姦之位,君盟替矣。作而不記,非盛德也。」

  「記」也表示不忘,把印象保持在腦中。《書‧益稷》:「撻以記之。」孔傳:「笞撻不是者,使記識其過。」

  「記」可表示典籍。《文選‧鮑照〈升天行〉》:「五圖發金記,九籥隱丹經。」

  「記」還表示標志。《文選‧司馬相如〈封禪文〉》:「若然辭之,是泰山靡記,而梁父罔幾也。」李善注引《漢書音義》:「泰山之上,無所表記,梁父壇場,無所庶幾。」

  「記」亦表示記述或解釋典章制度的文字,如《禮記》,也可表示以敘事為主,兼及議論抒情和山川景觀的描寫的文體,如〈桃花源記〉。378 字相關漢字: 言,己,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