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字字源解析

基本解释
  • 《說文》捋取也。從木。從爪。

  • 《字源》会意 从爪,从枼,会采摘树叶之意

  • 《漢多》甲金文從「爪」從「木」,甲骨文或不從「木」而從「果」,象手在樹上採摘果實之形。「采」是「採」的初文,本義是採摘。

详细解释
  • cai3摘取

  • cai3采择;选取

  • cai3采集;搜集

  • cai3开采

  • cai3取得;获取

  • cai3采纳;采用

  • cai3事

  • cai3官,官职

  • cai3币帛

  • cai3坟墓

  • cai3彩色 后作=彩彩

  • cai3彩色的丝织品 后作=綵綵

  • cai3文彩

  • cai3光彩

  • cai3饰,文过其实

  • cai3神色;神态

  • cai3赌博时博具呈现的花色

  • cai3彩头;赌注

  • cai3旧指好运

  • cai3木名

  • cai3犹言拉、扯

  • cai3理睬,理会 后作=睬睬

  • cai3藤蔓

  • cai3姓

  • cai4采地,古代卿大夫的封邑

  • cai4通=菜菜

IPA国际字符集

サイ,ソウ,ス;とる,あや,うね,こと

康熙字典

【酉集下】【釆字部】 【唐韻】倉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此宰切,𠀤音採。

【說文】捋取也。

【詩·周南】采采卷耳。

【朱註】采采,非一采也。

 又擇也。

【禮·昏義】昏禮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

【釋文】采,擇也。

【疏】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

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

【班固·西都賦】奚斯魯頌,同見采於孔氏。

 又采色。

【書·益稷】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

【史記·項羽紀】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

 又物采。

【左傳·隱五年】取材以章物,采謂之物。

【疏】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,采飾謂之爲物。

【文六年】分之采物。

【疏】采物,謂采章物也。

 又【魯語】天子大采朝日,少采夕月。

【註】大采,袞職也。少采,黼衣也。

 又【左思·蜀都賦】符采彪炳。

【註】符采,玉橫文也。

 又事也。

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

【註】采,官也。展其官職,設厝其事業者也。

 又官也。

【書·堯典】帝曰:疇咨若予采。

【傳】采,事也。馬云:官也。

【禮·明堂位】九采之國。

【疏】各掌當州諸侯之事。

 又采地。

【禮·禮運】大夫有采,以處其子孫。

【前漢·地理志】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。

 又飾也。

【前漢·嚴助傳】樂失而淫,禮失而采。

【註】如淳曰:采,飾也。師古曰:采者,文過其實。

 又墓地。

【揚子·方言】冢,秦晉之閒謂之墳,或謂之采。

【註】古者卿大夫有采地,死葬之,因名。

 又風采。

【前漢·霍光金日磾傳】政自己出,天下想聞其風采。

【左思·魏都賦】極風采之異觀。

 又【詩·秦風】蒹葭采采。

【傳】采采,猶萋萋,盛也。

 又【詩·曹風】蜉蝣之翼,采采衣服。

【傳】采采,衆多也。

【朱註】采采,華飾也。

【謝靈運·緩歌行】采采彤雲浮。

 又幣也。

【史記·周本紀】召公奭贊采。

【註】正義曰:采,幣也。又詩篇名。

【禮·玉藻】趨以《采齊》,行以《肆夏》。

 又姓。

【風俗通】漢度遼將軍采皓。

 又地名。

【左傳·僖八年】晉里克帥師,敗狄于采桑。

【註】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。

 又玉名。

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晁采、琬琰,和氏出焉。

【註】晁采,玉名。

 又木名。

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堯舜采椽不刮。

【註】索隱曰:采,木名。卽今之櫟木也。

 又草名。

【博雅】采,䆃采也。

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倉代切,音菜。臣食邑。

【周禮·天官·八則註】公卿大夫采邑。音菜。

【孟子·元士受地視子男註】所受采地之制。音菜。

【前漢·食貨志註】采,官也。因官食地,故曰采地。

 又與菜同。

【周禮·春官·大胥】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

【註】舍采,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。鄭康成曰:舍卽釋也,采讀爲菜。始入學,必舍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、蘩之屬。

 又【五音集韻】子苟切,音走。採取也。


考證:〔【禮·明堂位】九采之圖〕 謹照原文圖改國。 說文(121)

说文解字

捋取也。[大雅曰。捋采其劉。周南芣苢傳曰。采、取也。又曰。捋、取也。是采捋同訓也。詩又多言采采。卷耳傳曰。采采、事采之也。此謂上采訓事、下采訓取。而芣苢傳曰。采采、非一辭也。曹風采采衣服傳曰。采采、衆多也。秦風蒹葭采采傳曰。采采猶萋萋也。此三傳義略同。皆謂可采者衆也。凡文采之義本此。俗字手采作採、五采作彩。皆非古也。釋詁曰。采、事也。此言假借。采事同在一部也。]從木。從爪。[此與𥝩同意。𥝩之訓曰。禾成秀人所收也。則𥝩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。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。倉宰切。]

叶典

㈠拼音cai3。

①摘取:~撷。~花。~摘。~制。

②选取,搜集,开发,利用:~访(搜集寻访)。~纳(接受意见)。~集。~伐。~购。~掘。~写。

③神色,精神:神~。精~。

④同【彩】。

⑤“~~”盛多的样子。

⑥古代指官。

㈡拼音cai4。“~地”古代卿大夫的封地。亦称“采邑”。

㈢【彩】的二简字。

异体:

㈠採 ,

异体:

㈠採 ,

其他解释

 略說: 甲金文從「爪」從「木」,甲骨文或不從「木」而從「果」,象手在樹上採摘果實之形。「采」是「採」的初文,本義是採摘。

56 字

 詳解: 《說文》:「采,捋取也。从木从爪。」

  甲骨文用作紀時名詞,「大采」即日初出之時,「小采」即日落之時。金文表示采邑,中方鼎:「乍(作)乃采」,表示作為你的采邑。《韓詩外傳》:「古者天子為諸侯受封,謂之采地。」又用作人名。110 字相關漢字: 爪,木,果,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