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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說文》出也。象艸過屮。枝莖漸益大。有所之也。一者地也。凡𡳿之屬皆从𡳿。
《字源》会意 从止,从一(代表某地),止形向前,表示人离此地往他处而去
《漢多》 (楊樹達、徐中舒、季旭昇)甲骨文從「止」從「一」,「止」象向外的人足,「一」象地,指腳向前走,離開原地將有所往
zhi1往;到……去
zhi1至,到
zhi1有
zhi1用
zhi1生出,滋长
zhi1代词 1.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 a.相当于“他(她)”、“它”或“他们” b.虚用,不指代具体事务 如:久而久之 2.指示代词 a.相当于“其”、“他的”、“其他的” b.相当于“这个”、“那个” c.相当于“焉”
zhi1副词 1.已经 2.则,就 承接上文,得出结论
zhi1连词 1.表示并列或联合关系,相当于“舆”、“及” 2.连接主谓语,表示假设关系,相当于“若”、“如果” 3.连接两个动词或链接动词与它的状语,表示方式、目的或顺承关系,相当于“而” 4.表示递进关系,相当于“尚且”、“况且”
zhi1介词 1.表示对象或两方的关系,相当于“於” 2.表示方式、方法或原因,引进对象,相当于“以”
zhi1助词 1.相当于“的” a.用于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表示领属或修饰关系 b.用于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c.用于实词(名词或代词)与介词之间 2.相当于“得”,用于中心词和补语之间 3.用于标明前置宾语,相当于“是” 4.表示语气或调整音节 a.用于句首、句中或句末,起调整音节的作用 b.用于姓名及地名中间 c.用于谓语前,组成名词性词组,相当于“所”
zhi1通=諸(zhu1)諸
zhi1通=志(zhi4)志
zhi1姓
シ;の,これ,ゆく,おいて,この
【子集上】【丿字部】
〔古文〕㞢【唐韻】【正韻】止而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眞而切,𠀤音枝。
【說文】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
【玉篇】是也,適也,往也。
【禮·檀弓】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又於也。
【禮·大學】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
【註】之,適也。
【朱傳】猶於也。
又語助辭。
【書·金縢】禮亦宜之。
【禮·文王世子】秋冬亦如之。
【正字通】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又此也。
【詩·周南】之子于歸。
【註】之子,是子也。
又變也。
【易傳】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
【孫奕示兒編】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又至也。
【詩·鄘風】之死矢靡他。
又遺也。
【揚子·法言】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
【註】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又姓。出【姓苑】。
又【郝敬讀書通】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
【詩·唐風】舍旃舍旃。又【魏風】上愼旃哉。𠀤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又【韻補】叶職流切,音周。
【楚辭·九章】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
【周伯琦曰】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
出也。[引伸之義爲往。釋詁曰之往是也。按之有訓爲此者。如之人也。之德也。之條條。之刀刀。左傳。鄭人醢之、三人也。召南毛傳曰。之事、祭事也。周南曰。之子、嫁子也。此等之字皆訓爲是。之有訓爲上出者。戴先生釋梓人曰。頰側上出者曰之。下垂者曰而。須鬣是也。]象艸過屮。[過於屮也。]枝莖漸益大。有所之也。[莖漸大、枝亦漸大。勢有日新不巳者然。]一者地也。凡𡳿之屬皆从𡳿。[止而切。一部。]
拼音zhi1
①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
②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
③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④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
⑤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
⑥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
⑦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异体:㞢 𠔇 𡳿
异体:㞢 𠔇 𡳿
其它释义:古壮字释义
同【只】字。
略說: 甲骨文「之」表示腳(指人)離開原地,向前行走,本義為前往。
29 字
詳解: 甲骨文從「止」從「一」,「止」象向外的人足,「一」象地,指腳向前走,離開原地將有所往(楊樹達、徐中舒、季旭昇)。「之」本義為往,《爾雅.釋詁》:「之,往也。」
一說「一」是出發線,正如「至」字從「矢」從「一」,「一」是終點線(張日昇),「之」表示出發,「至」表示到達,參見「至」。
甲骨文用作指示代詞,此也,「之日」、「之夕」猶言「是日」、「是夕」,《爾雅.釋訓》:「之子者,是子也。」又用作地名、人名。
金文承甲骨文之形,而「止」形稍訛,漸失足形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用作代詞,可代人與事物。君夫簋:「子子孫其永用之」。又相當於現代漢語助詞「的」,中山王壺:「夫古之聖王」;又相當於「所」,蔡公子果戈:「蔡公子果之用。」又用作人名,郾客銅量:「攻差(工佐)競之」。(參金文形義通解)
《說文》:「之,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屬皆从之。」此說與甲金文構形不合。392 字相關漢字: 止,一,至,矢,的,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