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字字源解析

基本解释
  • 《說文》相與比敘也。从反人。匕亦所㠯用比取飯。一名柶。凡匕之屬皆从匕。

  • 《字源》象形 是古代的一种长柄浅勺、勺端稍锐的取食器具的象形

  • 《漢多》徐中舒、趙誠甲金文象人匍伏之形,或側臥之人形,戰國墓葬出土有側臥女尸,置於仰臥男尸之側,可作為「匕」是「妣」的初文,象側臥的女子,表示女祖先(孫雍長),表示湯匙的「匕」是音近假借之故。

详细解释
  • bi3同=比 并列,比较比

  • bi3古代的一种取食的器具,长柄浅斗,形状像汤勺

  • bi3匕首

  • bi3箭头

  • pin4同=牝 雌性的(鸟兽)牝

IPA国际字符集

ヒ;さじ,さじのひ

康熙字典

【子集下】【匕字部】 【唐韻】𤰞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補履切【正韻】補委切,𠀤音比。

【說文】匕,相與比敘也。亦所以用取飯。一名柶。

【玉篇】匙也。

【易·震卦】不喪匕鬯。

【詩·小雅】有捄棘匕。

【註】以棘爲匕,所以載鼎肉,而升之于俎也。

【三國志·劉先主傳】先生方食,失匕箸。又匕首。

【通俗文】劒屬。其頭類匕,短而便用,故曰匕首。

【史記·吳世家】專諸置匕首于炙魚中,以刺吳王僚。

【刺客傳】荆軻至秦獻燕督亢地圖,圖窮而匕首見。

【註】荆軻懷數年之謀,而事不就者,尺八匕首不足恃也。

【劉向·說苑】尺八短劒頭似匕。 說文(121)

说文解字

相與比敘也。[比者、密也。敘者、次弟也。以妣籒作?、䃾或作?、秕或作?等求之。則比亦可作?也。此製字之本義。今則取飯器之義行而本義廢矣。]从反人。[相與比敘之意也。卑𡳐切。十五部。]匕亦所㠯用比取飯。[㠯者、用也。用字衍。比當作匕。漢人曰匕黍稷、匕牲體。凡用匕曰匕也。匕卽今之飯匙也。少牢饋食禮注所謂飯橾也。少牢饋食禮。廩人摡甑獻匕與敦。注曰。匕所以匕黍稷者也。此亦當卽飯匙。按禮經匕有二。匕飯、匕黍稷之匕葢小。經不多見。其所以別出牲體之匕。十七篇中屢見。䘮用桑爲之。祭用棘爲之。又有名疏、名挑之別。葢大於飯匙。其形製略如飯匙。故亦名匕。鄭所云有淺斗。狀如飯橾者也。以之別出牲體謂之匕載。猶取黍稷謂之匕黍稷也。匕牲之匕。易、詩亦皆作匕。大東傳、震卦王?皆云。匕所以載鼎實是也。禮記襍記乃作枇。本亦作朼。鄭注特牲引之。而曰朼畢同材曰朼載。葢古經作匕。漢人或作朼。非器名作匕。匕載作朼。以此分別也。若士䘮、士虞、特牲、有司篇匕載字皆作朼。乃是淺人竄改所爲。鄭注易亦云匕牲體薦鬯。未嘗作朼牲體也。注中容有木旁之朼。經中必無。劉昌宗分別。非是。]一名柶。[木部曰。禮有柶。柶、匕也。所以取飯。]凡匕之屬皆从匕。

叶典

拼音bi3

①“~首”短剑。

②古代指勺、匙之类的取食用具:“先主方食,失~箸”。

异体:⼔

异体:⼔

其他解释

 略說: 甲金文象人匍伏之形(徐中舒、趙誠),或側臥之人形(孫雍長),表示湯匙的「匕」是音近假借之故。

46 字

 詳解: 甲金文象人匍伏之形(徐中舒、趙誠),或側臥之人形,戰國墓葬出土有側臥女尸,置於仰臥男尸之側,可作為「匕」是「妣」的初文,象側臥的女子,表示女祖先(孫雍長),表示湯匙的「匕」是音近假借之故。

  一說象匕匙之形,是匕柶的初文(郭沫若、李孝定)。

  甲骨文通讀作「妣」,表示先祖的配偶。又是狩獵之方法(姚孝遂)。金文也通讀作「妣」,我鼎:「且(祖)乙、匕(妣)乙」。又表示匕匙、匕柶,用來取飯或牲肉。仲柟父匕:「仲柟父乍(作)匕,永寶用。」

  《說文》:「匕,相與比敘也。从反人。匕,亦所以用比取飯,一名柶。凡匕之屬皆从匕。」段玉裁注:「匕卽今之飯匙也。」275 字相關漢字: 妣